本报北京9月15日电(记者黄庆畅)从今天起至10月8日,运输企业和国际货代企业对向北京运输的物品,要一律开包、开箱检查,并对承办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严格查验、登记。凡通过邮寄、小件快运、包裹托运、客运随身携带等方式向北京运输的物品,还要认真核查登记物品名称及发货人、收货人、货主的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国庆期间采取临时措施,对向北京运输物品的部分物流、寄递渠道实行管控,是日 前公安部等6部门《关于加强物流、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内容之一。
通知明确,对未严格执行收货检查、验视制度,接收、投递、承运禁寄、违禁、危险物品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责令整改,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发现利用物流、寄递渠道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违法活动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吊销相应的资质许可证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依法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公安机关要依法对有关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