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大做强农村邮政物流是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提高流通产品质量,降低流通成本,解决农民买难、卖难问题的有效途径,有利于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是拉动内需、活跃城乡市场、繁荣农村经济的迫切需要。
山东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将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和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并给予政策支持,统筹协调推动。对邮政局(所)、邮政物流配送中心等邮政设施建设用地,按照城市基础建设用地依法划拨。
山东鼓励邮政企业进入农资市场。邮政企业及其所属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可以经营化肥等农资产品,可以开展农药经营活动,并直接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邮政企业及其所属加盟连锁邮政 “三农”服务网点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书面委托,在有效区域内代销其已包装、加工、待销售种子的,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
鼓励邮政企业拓展服务领域。山东各相关部门将积极支持邮政企业不断拓宽服务范围,逐步叠加代办电信、代理保险、科技信息等多层次服务,逐步建立以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物流为主体的农村邮政物流网络体系;鼓励有条件的邮政企业涉足农村药品零售业务,采取发展直营连锁、整合农村现有药品零售企业等方式,成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鼓励邮政企业通过政府公开招标方式,涉足农村中小学教材发行配送业务。
山东还积极完善政策扶持机制,支持将邮政企业纳入涉农企业范畴,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关强农惠农政策。支持农村邮政物流网络建设与改造,凡符合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条件的,可申请该项资金补助。支持邮政企业依托省内交通运输平台发展农资仓储和配送业务,对邮政企业在国家规定的“绿色通道”上行驶的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给予免收通行费政策。鼓励邮政储蓄银行积极为实力强、信誉好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提供贷款,大力发展农村个人小额贷款等。